娘家陪送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娘家在登记结婚前陪送,且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陪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判断时要综合考虑娘家陪送的时间、款项交付方式以及是否有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等因素。比如通过银行转账明确转给女方个人账户且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应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只是给现金且无特别说明,婚后收到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