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胜诉:专业律师助力患者维权在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柯丹妮律师,女,执业证号为16101201911079024,是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原陕西达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中共党员,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事、医疗纠纷等领域。下面为大家分享她代理的一起典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悲剧:从腰腿疼到高位截肢2022年6月,张三(化名)因腰腿疼痛前往广州某医院就诊,被以“腰椎椎管狭窄”收治入院。然而住院期间,张三(化名)的右下肢疼痛不仅未缓解,反而持续加重,甚至需要注射强效止痛药。面对患者病情持续恶化且与典型症状不符的情况,医院虽多次建议其转院,但在患者拒绝后,并未采取更积极的鉴别诊断措施,如进行下肢血管超声或D - 二聚体检查,以排查凶险的血管疾病。出院当天,张三(化名)的病情急剧恶化,辗转至广州某A医院及某B医院后,被确诊为“右下肢动脉血栓形成”,并很快收到了病危通知书。最终,为保住生命,张三(化名)不得不接受了髋关节离断术,右下肢高位截肢。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腰腿痛,却让张三(化名)失去了一条腿,而这一毁灭性后果的根源,正是早期诊疗阶段那未被及时发现的“动脉血栓”。 维权:鉴定与诉讼之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柯丹妮律师代理张三(化名),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专业鉴定意见。她立即引导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专家明确指出,医方“存在未高度警惕鉴别诊断动脉栓塞的过错,其过错导致延误动脉栓塞及时诊断与治疗时机,与被鉴定人的截肢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原因。对此,被告医院提出强烈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经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详细解释了患者症状与腰椎管狭窄不完全相符、出院记录存在不准确之处等关键问题后,法院最终采纳了鉴定意见。法院认定,医院虽履行了转诊告知义务,但这并不能免除其在诊疗过程中应尽的鉴别诊断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广州某医院有限公司对张三(化名)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509401.72元,其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核心诉求均得到了支持。 启示:医患双方的反思柯丹妮律师认为,本案最关键的胜诉点在于厘清了医方的一个重大误解,即医方将“建议转院”等同于“已尽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不仅负有告知义务,更负有提供与其诊疗能力相匹配的安全、有效的诊疗义务。当患者的病情在数天内持续恶化,且常规治疗无效时,基于专业注意义务,医方应当启动鉴别诊断程序,排除可能的危急重症,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建议转院。柯丹妮律师在代理本案时,精准地抓住了病历记录中的矛盾点——病程记录中反复出现的“疼痛难忍”与出院小结中记录的“双下肢末梢血运、感觉、运动正常”明显不符。这一专业判断,为后续推翻医院关于“血栓是在出院后新发”的辩解,提供了强有力的突破口。鉴定机构也正是基于此,认定动脉栓塞发生在住院期间,从而明确了诊疗过错的因果关系。这个案件也给医患双方带来了警示。对于患者而言,当治疗多日病情不仅无好转反而急剧加重时,自身也应高度警惕,果断寻求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的帮助。而对于医疗机构,履行诊疗义务绝非仅仅是书写一纸转诊建议,扎实的查体、全面的鉴别诊断、准确的病历记录,是保障患者安全、规避法律风险的生命线。在医疗纠纷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