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工资结算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工资支付延迟的,需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支付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法律依据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正常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尽快结算工资,最晚不得超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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