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了房产合同定金后不想买了,定金不能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总之,不想买是否能退定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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