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陈凯茵,一位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的专职律师,就职于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她毕业于五邑大学,本科的学习为她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凭借着严谨的工作作风,她活跃在各类法律讲座及培训活动中,在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她不仅是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还在实际案件中有着出色的表现。在代理全小区业主与碧桂园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诉讼中,她助力业主胜诉,为业主们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刑事案件里,她也成功为多个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或缓刑,赢得了广泛好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在与新会XX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上产生纠纷,于是委托陈凯茵律师担任原审、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原来,开发商销售房屋时,以封闭亲水社区为核心卖点进行宣传,可交房后却将景观区域对外开放,导致小区结构被破坏。李某觉得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件错综复杂,开发商故意隐瞒河道绿化带的市政公共属性,而且双方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是否构成合同要约、公共河道开放是否构成开发商违约存在很大分歧。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国家街区制政策与开发商事前销售承诺之间的关系,开发商能否以此为由免除违约赔偿责任;其二,河道公共开放对小区及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其三,开发商以二手房现价上涨就主张业主没有损失的观点是否合理。
陈凯茵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行动,着手梳理证据。她仔细提取了楼盘宣传单、沙盘照片、小区交付初期实景、自然资源局复函、房屋价值对比等关键证据。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她认为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和沙盘展示已经构成法定要约,即便没有写入纸质购房合同,开发商也应兑现承诺。庭审中,陈律师围绕这三大核心争点展开代理工作。在一审和二审程序里,她不断向法院呈现购房者合理信赖利益受损的事实,清晰论证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和损失计算依据。
最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开发商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法院判令新会XX公司向李某赔偿房屋总价1.5%共计9581.55元的违约损失,且全部诉讼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从此案可以看出,购房者基于楼盘宣传的合理信赖利益受到法律保护,这也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宣传行为。
强迫交易罪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在江门市蓬江区的某纹眉工作室工作,参与了门店的强迫交易犯罪活动。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强迫交易罪且情节严重,初期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十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并且没有提及缓刑。李某虽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但不知道怎样争取被害人谅解和梳理从轻情节,急需专业律师为其辩护。
陈凯茵律师接受李某家属的委托,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她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李某,梳理出其从轻情节: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受上级管控开展工作;归案后稳定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低;已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
为了更好地为李某辩护,陈凯茵律师做了两项重要工作。一是进行类案检索,形成完整报告,以此论证对李某适用缓刑具有司法实践的依据;二是主动促成被害人谅解,协调家属筹措赔偿款,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完成证据准备后,她撰写量刑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论证李某符合缓刑条件。庭审中,她再次阐述李某的从轻情节以及适用缓刑的依据。
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出具了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认定李某系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无需收监执行。
实务启示
从这两个案例能够发现,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购房者要注意保留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的合理信赖利益。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主动退赃,努力争取从轻处罚。同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十分关键,他们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梳理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陈凯茵律师在这两个案件中的专业判断、办案思路和实际操作细节,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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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茵律师
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江门
擅长: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亮点:
获得“专职律师”等1项荣誉,担任“江门市新会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律师简介
陈凯茵律师,目前执业于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等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服务,秉承着严谨、诚信的理念,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法律风险控制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精益求精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13250020905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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