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也应关注自身权益,及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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