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但已签字,首先需看该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违反,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形,劳动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2. 若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但明显显失公平,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一年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 若条款既不违法也未显失公平,只是不符合劳动者预期,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较难单方要求变更。但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使合同条款更符合双方利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