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了解仲裁流程及期限:劳动仲裁案件有相应的审理期限。一般来说,仲裁庭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 与仲裁委沟通:可向仲裁委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了解为何拖延,要求其给出明确的审理计划和时间节点。3. 向上级反映:若认为仲裁委故意拖延,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4. 寻求法律救济:若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仍未审结,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判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督促仲裁程序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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