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公司仍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1.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2. 要求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 申请支付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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