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3. 例如,当地社平工资为5万元,经济补偿金为20万元,超过3倍的部分即5万元(20万-5万×3),这5万元需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