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如《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2. 退休返聘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再次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3. 兼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与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4.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涉及三方关系,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5. 承包经营:个人或组织以承包经营方式提供劳务,与发包方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承包内容、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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