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干三天不给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说明工作内容及付出,表明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3.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4.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等,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5. 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通过诉讼进一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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