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可采取以下办法:1.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情况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进行审理。2. 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据,将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3. 等待法院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一审普通程序一般需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若一方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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