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家暴或出轨的证据等。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女方需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能达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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