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可采取以下措施:1.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 准备充分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材料等,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3. 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出庭,如实陈述事实,配合法院调解等程序。4. 若一审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概率会增大。 总之,通过法律途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可实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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