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齐某与翟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30%股权以210万元转让。齐某配合完成工商变更后,仅收到82万元款项,剩余128万元尾款一直未付。齐某无奈之下选择起诉,然而,由于工商备案的“无偿转让”股东会决议、款项转账备注“偿还借款”等问题,一审被驳回全部诉求,二审维持原判,齐某陷入了维权绝境。就在齐某感到绝望之时,他找到了时胜元律师。时胜元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华泰(大兴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的专长领域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房产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等,还成立了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网。而他所任职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3月,是中国较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国内外多个城市设有分所和合作伙伴,能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服务。时胜元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精准突破原审裁判误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获得省高院的指令,省中院再审该案件。在再审过程中,时胜元律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深挖微信聊天、通话录音原始证据,还原有偿转让的真实意思表示,推翻了“无偿”的谎言;厘清“阴阳合同”效力规则,明确工商备案协议并不等同于真实交易约定,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有偿协议为准;直指原审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漏洞,提交完整证据链,锁定关键事实。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演戏给别人看,对外表现出来的行为其实不是他们真实想做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而他们真正想做的那个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来判断是否有效。就像两个人签合同,一份是给别人看的假合同,另一份是他们私下真实履行的合同,假合同是无效的,真合同要根据具体法律来确定效力。-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工商备案的“无偿转让”股东会决议就属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而齐某和翟某实际签订的有偿转让协议才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效力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以实际履行的有偿协议为准来认定股权转让的事实,为当事人追回应得的股权转让款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在时胜元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审判决,判令对方支付128万元股权转让款,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时胜元律师提醒大家,股权转让中,“阴阳合同”暗藏巨大法律风险,一旦产生纠纷,真实意思表示和完整证据链是维权关键。首先,要杜绝为工商备案签订虚假协议,避免交易约定前后矛盾;其次,转账务必备注“股权转让款”,留存全部沟通记录;最后,一审二审败诉莫灰心,再审维权需找准突破口,专业法律团队助力扭转局势。这里再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通俗化解释:简单来说,法院判案子要看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法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平公正地去审查证据。就像裁判一场比赛,要依据比赛规则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谁赢谁输,证据就是这场比赛的“规则”和“实际情况”。-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时胜元律师深挖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原始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就是为了让法院能够依据这些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律师通过提交完整证据链来锁定关键事实,从而为当事人的胜诉提供了证据方面的保障。复杂案件需要专业应对,绝境维权要有精准策略。时胜元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厘清案件脉络,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商业交易中遇到类似的难题,不妨相信像时胜元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他的执业证号11101201710128401将为你带来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