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上下班途中受伤,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强调上下班途中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且需是因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受伤,同时本人非主要责任。权利义务:职工有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二是遭遇交通事故等;三是本人对事故负非主要责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证明、就医诊断证明等。寻求帮助: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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