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不续签7年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7年合同到期,单位应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单位有在合同到期时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但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获得因单位不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关键构成要件是合同到期且单位明确表示不续签。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的证据。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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