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按时支付工资的义务。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则构成违约。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一般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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