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不续约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权利义务:公司有支付经济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权利。关键要件:明确合同期满且公司不续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材料。沟通协商: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补偿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立案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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