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提取公积金,可通过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来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核心分析:职工有提取公积金的权利,虽劳动合同丢失,但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不变。单位有义务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即便职工劳动合同丢失。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实务建议: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单位说明情况,请求单位协助出具提取证明。准备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等待管理中心审核决定,审核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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