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须通过中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房屋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合同内容并签订合同,无需借助中介。核心分析:双方有自主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直接就房屋买卖的各项事宜如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进行约定。中介的作用主要是提供信息、促成交易等,但不是合同订立的必要环节。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实务建议:自行签订合同的话,要明确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房屋产权、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收集房屋产权证明、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可咨询律师审核合同,确保自身权益。签订后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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