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了崔茂秀律师在劳动纠纷维权方面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通过高管岗位双倍工资案、社保代缴费用追偿案两起案例,展示其办案思路与策略,最终虽结果各异,但都为劳动者维权及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劳动纠纷维权:专业律师助力权益保障在劳动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崔茂秀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劳动者排忧解难。崔茂秀律师:专业与经验的融合崔茂秀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他拥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多项专业领域技术资格,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自执业10年以来(执业证号:13710201611873139),崔律师秉承严谨求实、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不仅是威海市律师协议房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律师,还是威海市总工会法治服务团成员等,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高管岗位双倍工资案:复杂争议中的精准辩护在高管岗位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中,甲(化名)于2021年8月19日入职A公司担任店长,在职期间A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1月甲提出辞职并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费用。仲裁委驳回了双倍工资诉求,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辩称与甲不存在劳动关系,甲系案外B公司派驻人员,且甲的双倍工资主张已超仲裁时效,未签合同系甲自身过错。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如劳动关系主体认定难、高管岗位职责与未签劳动合同过错认定难、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与法律适用认定难以及未签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分配难。崔茂秀律师作为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他通过梳理甲的工资银行流水、工作审批单据等证据,证明甲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以A公司与案外B公司的合作合同为依据,强化A公司的签约义务;精准计算双倍工资主张期间,反驳仲裁时效抗辩;指出仲裁委裁决的逻辑矛盾,推翻其裁决理由。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甲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防暑降温费,驳回了甲要求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明确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界定了高管人员的自身过错责任。社保代缴费用追偿案: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在劳动者诉用人单位及股东追偿社保代缴费用纠纷案中,甲(化名)于2020年5月入职A公司,在职期间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自行全额缴纳。离职后,甲申请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A公司的两名股东丙、丁(化名)列为共同被告,主张A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辩称已将社保费用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甲,且甲离职时签订了无社保争议的协议;丙、丁辩称A公司并非一人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此案存在劳动合同及离职协议效力认定难、社保补助是否实际发放举证难、夫妻股东设立的公司是否为实质“一人公司”认定难以及股东与公司财产是否混同举证难等问题。崔茂秀律师围绕甲的诉讼请求,制定了一系列办案策略。他梳理核心证据,推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否定格式协议的效力,举证协议非甲真实意思表示;质证对方证据瑕疵,否定社保补助实际发放;主张A公司系实质一人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精准核算社保费用,要求A公司全额返还。法院终审判决A公司支付甲自行代缴的社保费用,驳回了甲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维护了劳动者的法定社保权益,也明确了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中,崔茂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无论是高管岗位的双倍工资争议,还是社保代缴费用的追偿,崔律师都能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