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云阔律所王娟律师代理莲池区某摄影中心劳动争议案。被申请人设“三重防线”,王娟律师凭借专业知识逐一突破,仲裁委采纳其意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臧某工资差额及加班费3754.05元,彰显法律公正。专业律师助力,劳动者权益获保障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用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王娟律师就是其中之一,她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1306201711716741,在河北保定地区已执业10年,律所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 劳动争议案引发关注近期,王娟律师代理的莲池区某摄影中心劳动争议一案迎来仲裁裁决,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本案当事人臧某(化名)于2024年8月入职该摄影中心从事灯光师工作。入职时双方约定月薪2500元,然而实际发放中,被申请人仅按1700元发放底薪,还以“学徒”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工资。更过分的是,臧某在工作期间每周工作六天,且涉及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被申请人却从未支付过加班费。在与被申请人协商无果后,臧某委托王娟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追索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 代理难点与巧妙突破本案中,被申请人构建了“三重防线”来对抗臧某的诉求,而王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逐一进行了突破。 击破“已签劳动合同”抗辩被申请人声称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庭审中却未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娟律师指出该抗辩不成立。因为被申请人无法证明其签订合同的主张,所以在这一点上,臧某的权益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反驳“学徒身份”压低工资说法被申请人以“学徒身份”为由压低工资,王娟律师则提交了详细的微信转账记录及约定工资标准的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双方明确约定了2500元的月薪,而且臧某实际从事的是具备专业技能的灯光师工作,并非所谓的“学徒”,理应得到全额工资。 转移“考勤不准”举证责任对于被申请人提出的“考勤不准”质疑,王娟律师巧妙地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申请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完整的原始打卡记录,按照法律规定,其应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庭最终采纳了王娟律师按打卡记录核算的加班天数。 胜诉结果彰显法律公正仲裁委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王娟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书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足额支付工资,理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臧某支付少发的工资差额1800.02元,以及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954.03元,两项合计3754.05元。同时,驳回了被申请人关于“学徒”及“时效已过”的抗辩。这次胜诉,不仅为臧某讨回了实实在在的血汗钱,更重要的是,它再次印证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保全”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灵活运用是破局的关键。王娟律师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用自己的专业和坚持,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相信像王娟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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