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核心分析:适用该条解除合同,需用人单位有完善且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严重违纪等情形。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否则解除合同可能被认定违法。实务建议:公司应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公示。收集劳动者严重违纪等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违规行为的书面材料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应书面送达劳动者,并说明解除理由。若劳动者不服,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公司需准备好应对仲裁或诉讼,按法律程序提供证据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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