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仲裁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提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安排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之后经过庭审调查、辩论等环节,最终作出裁决。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和参加庭审等,以保障自身权益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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