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 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单位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30000元(5000×3×2)。3. 孕妇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仲裁需在一年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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