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发生意外,学校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学校存在管理瑕疵,比如校园设施老化未及时维修导致学生受伤,学校要担责。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意外因不可抗力、第三人侵权等学校无法预见、避免、克服的因素引发,学校通常无责。若学校已履行相应教育、管理职责,意外仍难以避免,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比如学生在课间正常活动时突然晕倒,学校及时救助,通常无需担责。总之,判断学校有无责任关键看其是否尽到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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