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具体来说,首先会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若被执行人有其他居住条件,如借住他人房屋等,其唯一住房可能被执行。其次,房屋面积若远超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也可能被纳入执行范围。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符合相应情形的,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总之,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被强制执行,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