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员工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即使领导不给辞职单,员工仍可通过快递等方式向单位送达辞职信,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是辞职信,保留好快递凭证。2. 其次,可以与领导沟通说明辞职原因及决心,争取领导理解并给予辞职单。若领导仍拒绝,可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3. 再者,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4. 最后,若与单位协商无果,可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