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就有权索要赔偿。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 即公司一旦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就可获得相应赔偿。所以,劳动者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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