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婚内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与份额。若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处理。3. 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4. 对于某些特殊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婚内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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