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 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3. 接着,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4. 最后,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领取新的房产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房产过户需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与房产产权的顺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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