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1. 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2.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 经过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4.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1.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3.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4. 经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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