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姓名可以更改。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其次,对于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因为孩子姓名的变更,涉及到孩子的身份权益等诸多方面,所以原则上要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再者,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恢复孩子原姓名。总之,父母离婚后孩子姓名可以改,但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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