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例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两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 未交社保: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缴纳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用人单位需赔偿损失。3. 赔偿方式: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及赔偿损失等。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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