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1.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若财产总额为30万元,20万元部分不另行收费,超过的10万元按0.5%交纳,即100000×0.5% = 500元,加上基础的50元至300元,诉讼费约为550元至800元(基础费用按上限300元计算)。2.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在实践中,也会考虑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决双方分担。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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