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父母婚后出资买房,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父母出资时签署书面文件,表明只赠与自己子女。2. 若父母婚后出资买房,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 具体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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