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不同的东西。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离婚过程中双方对相关事宜安排的一种约定,自双方签字时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已解除。离婚证则是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后,发给双方的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的法定凭证。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交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仅有离婚协议书不行,还需领取离婚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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