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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贺律师:容留卖淫案成功辩护,助当事人获轻判

2026.07.07刑事辩护7人浏览

黄贺律师是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他办案时严谨细致,善于精准找出案件关键问题。在这起容留卖淫罪案件中,他发现嫖资数额计算错误,让公诉机关重新认定;还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使贾某检举被认定为立功。凭借专业知识和负责态度,最终让贾某获刑3年10个月,取得良好罪轻辩护效果。
黄贺律师:容留卖淫案成功辩护,助当事人获轻判
案件背景
2023年8月起,贾某(化名)、徐某(化名)共同出资在某市某区洗浴足道容留卖淫女卖淫,还安装监控、报警器防止被查。2023年10月8日,蔡某(化名)、田某(化名)明知该洗浴足道存在卖淫活动,仍分别出资2万元入股,与张某(化名)共计出资6万元,占40%股份,约定不参与管理只分红。贾某(化名)等人在店内以不同价格容留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与卖淫女五五分成。贾某(化名)负责管理等工作,徐某(化名)负责看监控等,吴某(化名)负责收银分账,熊某(化名)帮忙看监控等。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一开始认定总嫖资为22万余元,且对贾某(化名)检举与丁某(化名)、张x容(化名)留卖淫案不认定为立功,建议对贾某(化名)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贺律师介入辩护
嫖资数额计算错误
黄贺律师发现,本案仅有1号、2号、8号技师存在应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的卖淫行为,其他技师是否存在卖淫行为存疑。记账单中虽有5、6、7、9号技师的记录,但无法认定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合法还是违法,也无法认定相关金额为卖淫所得收益。同时,1、2、8号技师称部分金额包含正规按摩和“打飞机”费用。最终,公诉机关将总嫖资认定为15万余元。
贾某(化名)检举应认定为立功
公诉人认为贾某(化名)的检举属于提供线索,与案件办理无因果关系,不应认定立功。但黄贺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即可构成立功。贾某(化名)归案后检举沐尚洗浴中心的卖淫嫖娼活动,其揭发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之前未掌握,且来源真实,内容具体。公安机关对张某(化名)、丁某(化名)涉嫌容留卖淫案立案侦查,查明事实与贾某(化名)检举一致。从立功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公平正义角度,应认定贾某(化名)具有立功表现。
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了黄贺律师的意见,认定贾某(化名)检举与丁某(化名)、张x容(化名)留卖淫案为立功,最终贾某(化名)被量刑3年10个月,取得了良好的罪轻辩护效果。
黄贺律师在这起容留卖淫罪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准确找出案件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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