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3个月后公司才签合同,那这两个月公司需额外支付10000元。2.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仍需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3. 员工还可要求公司补签合同。若员工因公司不签合同离职,公司还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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