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 医疗费用方面,单位需支付职工因治疗工伤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3.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4.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被评定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参保则由单位支付。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等,由单位按月支付。5.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6.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享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均由单位支付,标准同样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执行。7. 单位应积极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以便准确核算赔偿金额,及时支付相关费用。若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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