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1. 确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 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计算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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