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据报销,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4. 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所在地区规定,一般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5. 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地区规定。虽然够不上伤残等级,但仍可依法享受上述赔偿待遇。职工应及时与单位沟通,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些费用则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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