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手续办理如下:1. 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2.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3. 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申请材料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应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4. 乡镇政府审核:村级组织审查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应对宅基地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勘查。审核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 县级政府批准:经乡镇政府审核通过的,报县级政府批准。县级政府批准后,由乡镇政府发放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公布。申请农村宅基地时,务必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手续完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以顺利获得宅基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