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那从第二个月起应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此时仍可主张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3. 若因未签合同离职,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 要获得赔偿,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5.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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