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这件大事上,很多人会选择和亲朋好友一起合伙买房,想着既能减轻经济压力,又能共同分享房产带来的收益。可要是合伙关系出了问题,该怎么办呢?今天,咱们就通过冀永建律师办理的一起合伙购房纠纷案,来聊聊五年限售期内合伙购房关系解除的那些事儿。冀永建律师在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已经执业8年啦,处理过多起合伙、合同纠纷。这次他代理的案件中,委托人Z先生和朋友L先生当初口头约定共同出资买某市“XX城”小区一套房,打算以后卖了房分享增值收益,房子登记在L先生一人名下。后来两人关系变差,Z先生投入不少资金却没法实现收益,甚至投资款都可能收不回,这才委托冀律师打官司,主要诉求就是解除合伙关系,收回投资款和相应收益。这案子刚接手,冀律师就发现了三个大难题。一是双方没有书面合伙协议,法律关系咋定性不好说;二是Z先生的具体出资数额L先生不承认;三是房产现值不好确定,分割没依据。而且庭审时,L先生还辩称不存在合伙关系,只是借款,还说因为房产受“五年限售”政策影响,不具备解除条件。面对这些难题,冀律师指导当事人梳理证据,制定了巧妙的诉讼策略。首先是锁定合伙合意。他们提交了L先生亲笔写并签名的《证明》,里面清楚写着“共同出资”“收益各占50%”等内容,直接证明了合伙关系存在。L先生当庭否认证据真实性还申请笔迹鉴定,结果又不缴纳鉴定费,这就让他陈述的可靠性大打折扣,法庭最后采信了我方证据。接着夯实出资事实。针对出资细节争议,他们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凭证,还重点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里L先生明确承认Z先生首付出资“32万”,还商量了多出资部分怎么结算。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资金流向闭环,有力反驳了对方异议。最后引入专业评估,量化分割标的。为确定分割基数,他们主动申请对涉案房产现值进行司法评估。专业评估机构鉴定后,给出房产在诉讼时的市场价值为240.53万元。这份报告为法庭公平分割提供了客观权威依据。法庭辩论时,冀律师强调,虽然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双方基于合伙合意共同出资、共同还贷,已构成事实上的个人合伙与房产按份共有关系。在合伙基础丧失、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Z先生依法享有解除权。财产分割得按各方出资比例,不能简单对半,这样才公平。最终法院采纳了冀律师一方观点和证据。判决确认双方合伙关系解除,依据证据认定Z先生总出资额及房产份额(约18.66%),房子归L先生所有,L先生要向Z先生支付房屋补偿款448,915.57元。这钱不仅包含Z先生全部投入,还让他分享了房产增值收益,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维护。通过这个案例咱们知道了,就算房产有限售期,只要能像冀律师这样通过精准组织证据、合理法律论证,证明合伙关系和出资情况,合伙购房关系也是能依法解除的。所以大家合伙买房时,一定要保留好书面凭证和沟通记录,不然真出问题,维权可就麻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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