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依据及方式如下:计算依据:1.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计算方式: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计算系数根据病假长短确定,例如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计发;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计发等。优势与劣势及关键证据:优势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保障职工权益。劣势可能在于计算基数确定易产生争议。关键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病假证明等。风险与策略:风险方面,若计算基数或系数确定有误,可能引发纠纷。策略上,可先与单位协商确定计算方式;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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