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给予补贴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核心分析: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合同的惩罚性措施,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责任,关乎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给予补贴不能免除其法定义务。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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