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未交社保需补缴并可能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公司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未交社保,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包括提交申请、等待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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